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》將於 7/1 實施,其中:

第六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,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、制造民族分裂行為的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
只要你在全世界任何地方說「支持台灣」,不管你是哪一國人,中國都會依據這法條對你執法。抓起來之後,人家要你怎樣就怎樣,關多久就是多久了。

光是持有「中華民國護照」,對中國來說就是分裂行為。

所以,珍惜生命,遠離中國與香港。好好維護好我們自己的家園。

封面圖:作者設計、Gemini 生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