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電腦系統說,犯人就是你,你怎麼辦?

一個住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的 52 歲捕蟹漁民,某天警察上門:「你就是犯人。你在 500 公里外的海灘城市,深夜誘拐一名不滿 12 歲的女童。現在要把你抓走。」

警方唯一的證據,是人臉辨識系統說,他的臉跟監視器畫面中的嫌犯,「臉部特徵 93% 相符」。而拿去比對的那張照片,還是警員用手機翻拍電腦螢幕上的監視器畫面。

也許因為 93% 聽起來真的很高,所以即使其他證據全都指向「不是他」,他還是被抓走了。

哪些證據?警方查過車牌自動辨識系統,案發前後幾天,他名下兩輛車都沒有出現在案發的那個郡。麥當勞值班經理說,嫌犯是店裡常見的熟客;而他從沒去過那個城市,住處離案發地超過 480 公里。這些查到的結果,通通沒寫進逮捕令申請書。簽署逮捕令的法官,從頭到尾不知道有這些對他有利的事證。

於是他在自家門口、太太面前被捕,在冰冷的拘留室過夜,被押進一輛沒有燈、裝著鐵籠的廂型車。他抵押了卡車的所有權狀,才湊出保釋金。

被捕時正逢石蟹捕撈旺季,收入中斷,房租繳不出來,差點失去住的地方。從案發、比對、起訴、聘律師、不認罪,到檢方撤銷全部指控,前後將近一年。他的入監大頭照在郡政府網站掛了快一年,還是電視台記者介入才被撤下。

更諷刺的是:那位承辦警員,年底升職了。

這樣的案例在美國不是孤例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(ACLU)統計,目前已知因人臉辨識錯誤導致的錯誤逮捕,全美至少 15 起。同一個警局今年初才又抓錯一個人:85% 相符,一名北卡羅來納州男子被關了近三個月,等到撤告時,他已經失去房子、工作,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。

人臉辨識系統當然可以說,我們給的只是相似度分數。93% 的意思是「這兩張圖在演算法眼中有多像」,不是「這兩張圖是同一個人的機率」。

但很明顯,實際應用時,警方不是這麼想的。在破案的壓力下,在升遷與績效的壓力下,分數夠高就先抓再說,其他證據之後再找;不利的查核結果,甚至可以不寫進申請書。問題就出在這裡。

這套系統叫 FACES,2001 年就上線,是全美最老的警用人臉辨識資料庫之一,存了數千萬張佛州駕照與入監照片,高峰期有超過 260 個執法機構在用,包括 FBI 跟移民執法單位。2016 年喬治城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發現,查詢它不需要任何合理懷疑,也幾乎沒有稽核。

這是在美國。資訊透明,法律系統可以對抗,還有 ACLU 這樣的組織協助受害者提告,把資訊公諸於世。連管轄的警長都公開說過,如果警員只拿一個人臉辨識命中,就當成逮捕的合理依據來找他,他大概會把人踢出辦公室。

但大規模使用人臉監控、用各種數位工具監控人民的中國,想起來就令人不寒而慄。公安系統幾乎不受節制的權力,加上就算你覺得哪裡不對,也找不到人幫你;抗議政府從來不會理你。連鐵鏈女這種全網關注的案件,最後也只能由官方自己調查自己,沒有獨立訴訟,沒有 NGO,受害者連名字都由通報代言。

在科技改變人類的過程中,資訊民主跟監督機制,一直都是最重要的配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