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之前教孩子的,我自己也一樣這麼做:過馬路前我會注意左右的車,而且不滑手機,專心過馬路。
雨天打傘,我是直行,左前方有台要左轉過來的進口休旅車。速度慢下來,我想他有看到,已經要等我過馬路。
但在我走到路中間的時候,他忽然對著我衝過來,我餘光看到,於是緊急跳開。他也緊急煞車。
最後目測的距離是,如果我沒跳開,他也沒煞車,應該就在輪子下面了;我跳開後,如果他沒煞車,可能是撞倒後骨折。
我跳開,他緊急煞車,最後還有約 30 公分的距離。
真的是離死亡很近。
停車後,駕駛車窗搖下來,一直說抱歉,說他真的沒看到。
我有點驚嚇,但或許他那台進口休旅車的 A 柱真的擋到了。我也想,奇怪,差點受害的是我,怎麼還幫他想合理性......。
我心裡想的是,我是個大人,還打傘,你都沒看到。
如果是小學生過馬路,應該已經在你輪子底下了。
台中又多一條社會新聞、交通悲劇。
既然人沒事,對方也說不是故意的,我也不想多說什麼,就這樣離開。
前幾天,一堆人來這裡留言教訓我,說我們「教導孩子專心過馬路,我們好好走,別人不一定好好開車」,這樣叫做要求受害者、檢討受害者。
我覺得,這種邏輯真的有病。
我們是在「避免」自己成為受害者。
如果真的滑手機過馬路,覺得自己走在斑馬線上就可以閉上眼睛,反正都是別人的責任。
忽然某一天,某個家人,就七天後才能回家了。
是的,法律責任都在對方,但你能要回什麼呢?肇事逃逸,現場監視器又剛好壞掉,你能找誰?
就算找到,去打官司,你寧願要那個賠償嗎?你寧願要站在那個道德制高點去批評對方嗎?
給我選,我永遠都選平安回家。每個家人都是。
驚險過後,珍惜一切,傳訊息跟家人說。孩子們回「還好,不然差一點就沒有爸爸了。」
是啊,輕則住院幾個月,嚴重的話就......你們要聽媽媽的話喔。
還有,孩子,網路上,不是每個人的建議都是有用的。那些看起來講話很兇、情緒滿滿的,可能邏輯都有很大的漏洞。
正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論述不合理,才更需要用那種凶悍來壯大自己。
用自己的頭腦去思考,你會知道什麼對自己是正確的。